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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律位阶

对中国法律位阶的概述

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,按照效力位阶,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层级: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宪法是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其他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。 以下是具体层级及其制定机关:

  1. 宪法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其他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据和基础。
  2. 法律: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(全国人大)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。
  3. 行政法规: 由国务院制定,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。
  4. 地方性法规: 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,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施行,如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。
  5. 规章: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,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,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。 此外,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法律,如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,它们在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。法律效力层级的高低,决定了在具体适用法律时的优先顺序,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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